爸爸在市政工程局工作,三年前因認識了一個叫薛靜的女人,離開了我和媽媽,一年多沒有給過我們一分生活費,媽媽得了糖尿病、綜合癥,家里僅有的積蓄用完了,后來爸爸間斷的給我們錢(一次最多500元)至今。媽媽一個月藥費就1000多元更不用說生活費、學費,都是老爺、老姨付。
熱心網友
離婚了沒有?如果沒有則起訴要求他支付費用,如果離了,那就沒有法律上的依據了
熱心網友
訴訟吧,可以要求先于執行。
熱心網友
難呀,還是依靠社會的捐助吧……
熱心網友
離婚與否,決定你的問題的解決方法,每離婚你的父親必須負擔,離婚了則看在離婚時的協議或判決了
熱心網友
不要在這里了,去法院吧,不行再找個律師,申請法律援助。
熱心網友
到法院起訴,婚姻法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的權利。你母親的情況應該可以要求給會撫養費的。如果你父親不給,你們還可以告他遺棄罪。
熱心網友
到法院起訴
熱心網友
到法院起訴啊
熱心網友
等什么啊,告他啊,不行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