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司法考試后不僅能做律師,還取得了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的資格。假如做法官的話那么是否不用參加公務員考試就已是公務員了?謝謝~~
熱心網友
不是這樣的。通過司法考試只是取得了從事法律事務的資格,具體能不能從事這些法律事務,成為執業人員還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或者考試錄用。比如,當律師還要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才能申領律師執照,只有取得了律師執照之后才能以律師的名義從事法律活動。再比如,要當法官和檢察官,則要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央和各個地方每年都有)法院和檢察院相關職位的招考,通過筆試面試等程序被錄用之后,一般還要在法院 檢察院的其他職位工作一定年限后,達到法官檢察官的授職標準,通過一定程序才能成為法官或者檢察官。并且法官和檢察官也是有分級制度的,新手要從助理審判員和助理檢察官做起。
熱心網友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只是取得一個資格,要想當公務員還要參加公務員考試。
熱心網友
實事求是地講,如果你通過了司法考試,理論上是能夠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的。但是實踐中,做律師比較簡單,你可以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合格后,就可以申請正式的執業證了。 如果要做法官、檢察官,卻不是那么一回事。因為,我國目前的法官檢察官的招錄工作仍然由人事部主管,仍然是以考公務員的方式招錄。你即使通過了司法考試,也必須通過人事部組織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后,只有法院、檢察院招收時,才能有希望擔任法官檢察官。
熱心網友
我們國家現在的體制制度,法官也得參加公務員考試,名稱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