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專家幫我解釋一下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的概念與公司的資產重組的概念以及它們之間有什么關系?謝謝!

熱心網友

(一)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公司法》所規定的程序,通過訂立合同的形式合并成一個公司的行為。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以下兩種。 1、吸收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個公司因吸收了其它公司而稱為存續公司的合并形式。 2、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合并時各方解散,在此基礎上設立一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新設的公司接管原有幾個公司的全部資產和業務。 新的四種聯合形式:以現金購買資產;以現金購買股票;以股票購買資產;以股票購買股票。 (二)公司的分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是指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分開設立為兩個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的形式:(1)新設分立,是指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全部資產分割為兩個部分以上,另新社兩個以上公司;(2)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將其財產或營業的一部分分離出去設立一個或數個新的公司,原公司繼續存在。(三)公司的解散 公司的解散,在《公司法》上就是指公司法人資格的消失。資產重組:就是企業根據其生產經營、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和資本結構的需要,通過籌     資渠道和資金市場,運用籌資方式,經濟有效地籌借和集中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