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由于廠里面臨倒閉,我姐要求姐夫外出打工掙錢養家,姐夫兩年前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女人(竟然還是個教師),現在正向我姐提出離婚。這幾年,我姐在老家也在打一份工,姐夫每月大概寄1000多塊錢,她們的小孩現在已經四五歲了, 一直是我爸媽帶著的,非常聰明可愛。我姐夫想離婚但不想要小孩,還要求我姐把財產分給他。其實,我姐這幾年來,也沒有存到什么錢,我姐夫雖是大專生,但是個得過且過的人,我姐是有些看不起他的。他是被我姐逼著出外打工的,現在他已經能每月收入4000塊了,但是現在不愿意寄錢回家,小孩的爺爺奶奶也從來沒有扶養過孫子。請問,如果他們離婚,財產怎么分?財產怎么能統計呢,錢已經花得差不多了呀。另外,如果姐夫硬把小孩給我姐,小孩的扶養費怎么算呢?
熱心網友
找到他有婚外情的證據,他是有過錯一方,在經濟要進行賠償.如果你姐想要小孩,小孩子由你姐撫養,他要負擔小孩的生活教育費,直到小孩成年.如果你姐不想要,他不能硬塞給你姐.法律上是保護女方的.這段時間不要和他有沖突,等拿到證據再說.
熱心網友
不給他,并且還要去告他。
熱心網友
他應賠償一定的損失,不能給他財產,并要負擔小孩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