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好??!我有一個朋友由于輕信了她認識不是很長時間的朋友,被他騙了1000多元錢,雖然錢不是很多,但是也會覺得心里很不舒服,由誰能幫我這位朋友想想辦法?她想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可是也沒有什么證據!你們說該怎么辦呢?謝謝??!

熱心網友

此騙取財物者侵犯了他人的債權,但并未構成犯罪. 刑事犯罪中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 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詐騙罪的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 此案中,此人騙取一千多元,尚不構成詐騙罪. 因此您的朋友可以以侵害債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根據的有關規定: 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鑒于您的朋友并沒有充分的證據,訴訟后可力求庭外和解或調解.

熱心網友

正常的借款,根本與詐騙無關。1000元的官司,訴訟費是50元,法院可能還要收其他費用,如交通費什么的。在你有證據的情況下,如借條等,你是能勝訴的,但即使是勝訴,你找不到他,也是一張白紙。現在法院只負責執行,不負責找人。

熱心網友

雖然這么說有些無情,但我還是要說:你那位朋友只能吃虧了。就當花錢買教訓吧。不要指望依靠國家機器解決生活中所有不平事。我想你可以開解開解你那位朋友:一千多塊錢買一個教訓,值!幸虧只有一千多塊錢,否則就算再多點錢,他也未必要得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