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申請勞動仲裁也已經開過庭了。現在在等待裁決書。但是仲裁員的意思不會按照勞動法嚴格執行,可是他的度我又很可能無法接受。如果我不服裁決除了向人民法院上訴之外能否控告勞動局。告什么罪名?具體怎樣做?上哪里?告仲裁員還是告勞動局?

熱心網友

您好! 對于您的情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勞動局作為被告。

熱心網友

如果仲裁不合法,可以在接到仲裁決定書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熱心網友

關于是否可以對勞動局提起行政訴訟的問題,這里要要區分幾種情況:1、因不服勞動仲裁裁決不能對勞動局提起行政訴訟,更也不能對仲裁員提起行政訴訟。因為我們國家的勞動仲裁程序只是勞動爭議的前置裁決程序,他在性質上不屬于行政裁決,而是屬于勞動爭議民事糾紛法律程序的一部分(其實本人看來確實有點奇怪,真不知以前那些立法者是怎么想的)。因而不能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如果不服仲裁裁決,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對仲裁員的態度或仲裁程序合法性有看法,可以在訴訟中提出,也可以同時向勞動局監察部門反映。2、因不服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作出的勞動爭議裁決,可以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熱心網友

我看還是告勞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