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進行車改,購車者每人補貼3萬元,請問財務如何處理,這筆補貼如何才能不用交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單位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行為。

熱心網友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代扣代繳制,車款2/3自費部分自然不用交稅,交稅的是公費的1/3部分,只要這筆款發到個人,肯定是要交稅的;即便是交到汽車廠家,只要發票上寫你的名字,也是要交稅的,按規矩走就是樣這。如果按下面的辦法變通你看行不行:先和你們單位商量好,購車時資金來源按原計劃執行,發票按全額寫你們單位,標面上看是單位購公車,這樣誰也不需交稅。帳務處理:借:固定資產--XX汽車     全額貸:銀行存款      公費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     自費部分過一段時間將該車過戶給你們個人,產權歸己,單位帳務處理不變,單位可以繼續提折舊,這樣做雖然不怎么光明正大,但好像也沒有明確的條條,只要沒人舉報,漫天過海,也能打個擦邊球。其他應付款(自費部分)是個負債帳戶,好機會啊,太好處理了。這里我就不說了,其實已經說多了,只做建議,后果自負。

熱心網友

帳務處理我認為“馬踏飛燕”的方法,是一個較好的稅務籌劃方案。但單位承擔了較大的交通肇事風險,車輛實質上已歸個人所有,也就是說不論誰開此車單位都無權干涉,一旦發生交通肇事,單位仍然要負直接賠償責任 ,后患無窮。 財務存檔單位車補紅頭文件,車補支出時個人打借條掛往來,每月憑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以及保險、養路、修車費逐漸沖減,這樣更妥當,也便于執行單位規定的:“未達到規定年限提前離開的”退款的情況。

熱心網友

馬踏飛燕 不愧是個老手,應該采用答案

熱心網友

不是任何稅都可以通過稅收籌劃來解決的,否則國家的稅向誰征收去!你的情況如果想不繳稅,法子只有一個:換一種方式處理。但這已不是稅收籌劃的范疇了。為什么不繳呢?!國家的稅制需要進一步完善,稅負也需要趨于合理,但在政策沒有改變前,還是必須遵守的,特別是我們這些做會計的。

熱心網友

有些時候,有些問題是不必“籌劃”的。也許,為了利益我們有時是不怕麻煩的,但,麻煩之所以是麻煩,在于它的不可預料。也許我們籌劃了諸多可以避免的麻煩,但有一點沒考慮周全,那就麻煩了!就算考慮周全沒出任何問題,這么做真的是值得的?我們沒有失去金錢,我們就沒有失去別的?“技術”可以為一切服務?“提高技術”難道不是有些會計給自己找的借口?俺不待攤也不預提了,有時,簡單也是一門技術!

熱心網友

讓購車者找張發票不就得了嗎,這年頭,到處是賣發票的。

熱心網友

給每人發3萬,作為稅后發,稅金由單位出就是,看來你們單位為國有單位,錢也很多。

熱心網友

如果直接補貼給個人,毫無疑問,個人將承擔納稅義務,而單位將承擔扣繳稅款義務。

熱心網友

最好先去問下單位.搞清誰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