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將監管矛頭直指股市“黑嘴”,違規操作者將受到嚴懲。 《規定》列出了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人員嚴禁觸碰的13條高壓線。其中包括:  不得通過參與衛星電視等公共媒體欄目,在注冊地及分支機構所在地之外招收異地會 員;  不得出租、出借公司及執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或以租賃、承包方式開展會員制業務;  不得以“黑馬推薦”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資者一定獲得投資收益,或以“免費贈股”等營銷方式招攬業務;  不得以夸大、虛報薦股業績等方式,進行不實、誘導性的廣告宣傳及營銷活動,或傳播其他虛假、片面和誤導性的信息;  不得直接代客操作,或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  不得買賣本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  不得與關聯機構及其人員、有關利害關系人達成一致行動,操縱證券價格;  不得在做出評價、預測和推薦之前,為自己或關聯方進行交易提供相關信息;  不得為自己、關聯方及特定客戶的利益,做出有損其他客戶和投資者利益的推薦;  不得與相關媒體、通訊服務機構及其他合作方進行咨詢服務收入分成;等等。  證監會表示,將嚴懲違規機構和人員,情節嚴重的,取消從業資格;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規定》同時要求,會員制投資咨詢機構實收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每設立1家分支機構,應追加不低于250萬元的實收資本。機構取得的咨詢服務費用必須全額進入已報備的收費專用銀行賬戶;每筆咨詢服務收入應按10%的比例計提風險準備金,按月歸集并存入風險準備金專用銀行賬戶。  證監會還要求,已開展會員制業務的機構,應在《規定》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報備材料,履行報備程序?!  兑幎ā穼⒂?006年1月1日起施行。證券公司從事會員制業務的,依照《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