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要從A地騎車前往B地,其中前面一段路為上坡路,后面一段路為平路,他到達B地后又立即返回。已知他在上坡、平路、和下坡中騎車的速度之比為4:5:6,又已知他去時比回來時多花了25分鐘,而往返共花了3個小時,若他在第一個小時內(nèi)行駛的路程比第二個小時內(nèi)行駛的路程少9/8千米,那么他第二個小時內(nèi)行駛的路程比第三個小時內(nèi)行駛的路程少多少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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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他去時比回來時多花了25分鐘 (180-25)/2=77.5(分)回來時用時77.5分去時用時102.5分則去時上坡!平路時間不變!則平地用時:為:(77.5×6-102.5×4)÷2=27.5分去時上坡用時:75 回來時下坡用時 50第一小時:全上坡 第二小時:上坡15分 平地45分 第三小時:平地10分 下坡50分即3/4小時平路比上坡多9/8千米又由:在上坡、平路、和下坡中騎車的速度之比為4:5:6知平路速度為15千米每小時上坡速度為12千米每小時 下坡為18千米每小時可以算出第二三小時行路!得解釋!為少3.25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