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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
這位朋友: 你好!行政法是一個很大的法,那么公務員在執法的過程中,由于法律不可能囊括所有的問題,因此允許公務員在執法的過程中,運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在不濫用權力或者越權的情況下,自由裁決,如果相對人對此不服,可以進行行政救濟,這也是限制自由裁量權的一種手段。 您所說的動態,我不知道你是指哪方面的動態?就社會來說,一個行政國總是會出現很多新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的行政法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發展。
熱心網友
行政的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就是違法行政。說行政法是動態法,是因為行政法與社會最為密切,社會在不斷的發展,所以,行政法不斷地調整以便跟上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