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寫的是先生的名字,兩人共同出資,共同貸款,要離婚是否算渾厚共有財產?
熱心網友
舊婚姻法: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后財產共同所有.你婚前與丈夫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不管是誰的名子都應是共同財產!(將貸款證明.和有關能證明你共同出資材料準備好.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共你參考).7
熱心網友
首先你要能證明婚前你也出了錢。那么我認為婚前的那部分是屬于按份共有,即你出了多少就有多少(比例)是你的。婚后那部分是共同共有,你們一人一半。
熱心網友
好像是算,只要你能出具房子你出了錢的有利證明。最好還是找律師咨詢一下滴說 ^_^
熱心網友
呵呵,我覺得應該是共同財產,且不說是你們共同合資的,就算是他一個人的,結過婚也成了共同財產了呀!不過聽說是有年限的,具體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把我知道的說出來,讓你參考參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