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見……
熱心網友
要根據工薪階層的收入情況、家庭以及供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開支,還有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考慮。片面要求提高費用扣除標準也是不現實的。在修訂個稅法時,人大正是充分考慮上述各方面的綜合情況,定位于1600元是有一定道理的,這次如果審定為1600元,在執行一個時期后,全國人大也還會根據情況變化進行新的修改。“十一五”規劃重點是關注民本、民生問題,我想這樣的問題,人大方面也會考慮的。
熱心網友
我的感覺還是太低了一點,當時定800元時極大多數人的工資是不足800元的,而現在工資1600元不能算高吧,且大多數人已達到這個數額的工資了。再說當時極大多數家庭還沒有下崗、教育醫療及住房的支出也沒有現在這樣的巨大。而現在1600多元的收入要養家、子女教育、住房按揭是太困難了呀。只能一個人糊口還可以的。
熱心網友
基本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