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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搜索自傳,很多的。復制一些給你 第一部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 第一章 家世 甘地家族屬于班尼亞種姓①,原先似乎是零售商人。然而,從我的祖父開始,他們已連續三代擔任卡提亞華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烏曇昌德·甘地,別名奧塔·甘地,想必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他因為某種政治紛擾被迫離開了波爾班達;他原是那個地方的帝萬②。他避難于朱納卡德,以左手向當地的納華伯③致敬。有人問他為什么這樣不恭,他回答說:“我的右手已經矢忠于波爾班達了。” ①班尼亞(Bania)種姓是印度教徒第三個大種姓吠舍(Vaishya)的一支,原來的職業是務農或經商——譯注。 ②帝萬(Diwan),過去印度各王公土邦的首相——譯注。 ③納華伯(Nawab),印度莫臥兒王朝分封各地的軍政長官,世襲職——譯注。 奧塔·甘地因喪妻而續弦。前妻遺子四人,繼室生子二人。我在幼年的時候,從來沒有感到、而且也不曉得奧塔·甘地這些兒子原來不是一個母親生的。這六個兄弟當中,第五個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別名卡巴·甘地;第六個就是杜爾希達斯·甘地。他們兩兄弟先后當過波爾班達的首相。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親。他原是王府法庭的法官。現在這種法庭已經不存在了,然而在當年卻是一個調處酋長及其族人之間的糾紛的極有勢力的機構。他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納當過一個時期的首相。他去世的時候領到拉奇科特的?r金。 卡巴·甘地連續結婚四次,每次續弦都是因為前妻去世。他在頭兩次結婚中養了兩個女兒。他最后的妻子普特麗白生了一女三男,我是當中最小的。 我的父親是一個忠勇俠義、慷慨大方、熱愛宗族的人,只是性情有些急躁。就某種程度上說,他似乎有點縱情肉欲,因為他第四次結婚的時候,已經年過四十了。然而他卻是一個廉潔的人,而且因為在家庭內外極為公正而聞名。他對于本邦忠心耿耿,這是人所共知的。有一次,有一個助理政治監督官①講話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他立即挺身而出,維護他的主子,對那監督官加以詰責。監督官因此動怒,要求卡巴·甘地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羈留了好幾個鐘頭。但是因為卡巴·甘地毫無屈從之意,那個監督官只好把他放了。 ①政治監督官(Political Agent)是英國統治印度時代、駐印度英國總督派到印度較小土邦的官吏,實際上是該地的太上皇,連土邦王公也聽命于他——譯注。 我的父親向來沒有發財致富的雄心,所以沒有給我們留下多少產業。 他沒有受過什么教育,卻很有經驗。他最多只能說是讀到古遮拉特文五年級的水平。他沒有學過史地,然而他那豐富的實際經驗使他有足夠的能力解決最繁難的問題,并且能夠管理成千成萬的人。他沒有受過多少宗教訓練,可是他有那么一種宗教文化,這種文化是許多印度教徒因為經常到寺廟里去聽人講解經文而獲得的。到了晚年,由于我們家里一個有學問的婆羅門朋友的誘導,他開始念起紀達經①來,而且每天禱告的時候,總要朗誦幾段。 我的母親給我的突出印象是她的圣潔。她是一個深深信奉宗教的人;如果一日未作禱告,她就不想進食。到哈維立——毗濕奴神②廟去參拜,是她每日必行之事。就我的記憶所及,她從來不錯過“查土摩”禁食期③。她有時許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但她始終是信守不逾。甚至有病的時候,她也沒有借故失愿。記得有一次她正在履行“昌德羅衍那”④誓言的時候,她忽然病倒了,但她卻不許病魔間斷她禁食的誓愿。甚至連續禁食兩三次,在她也不算什么。在四個月的禁食期中,每日只吃一頓,在她已習以為常了。她這還不滿,有一次在“查土摩”禁食期間,她竟每隔兩日絕食一天。還有一次,也是在四個月的禁食期間,她許愿不見太陽不進食。在那些日子里,我們做兒女的總是翹首企望天空,等候太陽一出現就報告我們的母親。誰都知道,在雨季頂峰期間,太陽是不輕易露面的。我記得有好幾天,我們發現太陽突然出現了,立即跑去告訴她。這時候她就跑出來親自看一看,但是等她出來,那捉摸不定的太陽又隱沒了,這樣就剝奪了她進食的權利。她卻心安理得地說:“不要緊,上帝不叫我今天吃飯。”于是她又進去重理家務了。 ①指《薄伽梵歌》,見本書第一部第十章第二十八頁《薄伽梵歌》注——譯注。 ②毗濕奴(Vaishnu)是印度教中唯一至尊的上帝,他的信徒戒殺生,所以是素食者,他們極重視愛和慈悲——譯注。 ③查土摩(Chaturmas),意即四個月的一個時期。在這四個月的雨季中,許下絕食或半絕食的愿,即稱為Chaturmas。這時期類似基督教的四旬齋節。 ④昌德羅衍那(Chandrayna),是一種絕食,每日的食量隨月亮的盈虧而增減。 我母親有豐富的常識。國家大事,她都很熟悉,連宮廷里的貴夫人也很賞識她的才智。我在幼年的時候,常常有幸跟著她出去,我還記得她和本邦王公的寡母進行過多次生動的談話。 這就是我的父母,我是1869年10月2日在波爾班達——一名蘇達瑪普里出生的。我在波爾班達度過我的童年。我記得我也是在那里入學的。我經過好些困難才學會了乘法口訣。當時的情況,除了和別的孩子一起戲謔我們的教師以外,我幾乎什么也想不起來了。這件事實充分說明,我的智力一定是遲鈍的,記憶力也不好。 第二章 童 年 當我的父親離開波爾班達到拉奇科特去做王府法庭的法官時,我大概已經有七歲了。我就在那里上了小學,現在我還清楚記得當時的情景,包括教過我的老師的姓名以及他們的其他特點。關于我在這里的學習情況,也象在波爾班達一樣,幾乎沒有什么值得稱道的。想必我當時還是一個平庸的學生。后來我從這個小學轉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學,而且一直讀到中學,那時我已經十二歲了。在這個短時期中,就我的記憶所及,無論對師長或同學,我從來沒有說過一句謊話。我總是很害羞,常常避開別人,書本和功課是我的唯一伴侶。準時到校,一散學就跑回家——這就是我每天的習慣。我的確是跑回去的,因為我生怕和別人講話,甚至害怕有人向我取笑。 我在中學一年級考試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值得記述的事。有一個名叫齊爾斯先生的督學,到我們學校來視察。他要我們寫五個字,借此測驗我們是否寫拼得正確。其中一個是“鍋”字,我把這個字拼錯了。教師用他的腳尖觸我借以提示,可是我卻體會不了他的用意。我不懂得他原來是要我去抄襲坐在我身邊的一個學生石板上的寫法,因為我以為教師站在那里是防止我們抄襲的。結果除我以外,別的學生每一個字都拼對了。只有我是愚蠢的。后來教師這樣指責我,可是沒有用。我是永遠學不會“抄襲”的藝術的。 然而這件事情絲毫沒有減少我對教師的尊敬。我是生來看不見長者的缺點的。后來我知道他還有很多別的短處,可是我對他的尊敬始終如一。因為我已經學會了遵從長者的吩咐,而不計較他們的行為。 這個時期還有兩件事情我不會忘記。我平常并不喜歡閱讀課外讀物。每天的功課我總得做完,因為我不愿意受教師的詰問,更不愿意欺騙他。所以功課我總得要做,但時常心不在焉。因此既然作業不能完全做完,自然不存在什么課外閱讀的問題了。可是有一次我看見父親買來的一本書,是有關斯羅梵納孝順雙親的一個劇本。我讀得津津有味。這時我們家里來了幾個巡回演皮影戲的人。他們所演的影戲當中,有一個場面是斯羅梵納用帶子背著雙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的情景。這本書和這種景象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印象。“這就是你應當效法的榜樣”,我這樣告誡自己。斯羅梵納死去的時候,他的父母悲痛哀號的情景,至今我記憶猶新。這一段哀歌深深地感動了我,我曾用父親買給我的手風琴演奏過這一段哀歌。 還有一件類似的事情和另一出戲有關。就在這個時候,我得到了父親的允許去看某劇團演出的一出戲,叫做“哈立斯昌德羅”,把我迷住了。這出戲我是百看不厭的。可是我究竟有多少機會再去看呢?它老追隨著我的心思,我獨自扮演哈立斯昌德羅也不知有多少次了。我自己日夜自問:“為什么做人不應當象哈立斯昌德羅那么誠實呢?”我要象他那樣服從真理,為了真理可以經受一切考驗——這就是我受到鼓舞的一個思想。我當時完全相信哈立斯昌德羅的故事是真的。我一想起這個故事,就情不自禁地流下淚來。根據我現有的常識判斷,哈立斯昌德羅大概不是一個歷史人物。但無論如何,我以為哈立斯昌德羅和斯羅梵納都是活生生的現實,我相信如果今天我重讀這兩個劇本,我一定會象從前一樣受到感動。 第三章 童 婚 我很希望最好不寫這一章,我知道在這個敘述中我得咽下許多痛心的眼淚。不過如果我自命為真理的崇拜者,就不能回避這一段經歷。這是我沉痛的責任,我得在這里記述我在十三歲就結婚的事情。今天我看到我所照料的、和我當年年歲相仿的孩子們,不禁想到我自己的婚姻,我為自己悲傷,為他們沒有遭到我的命運而慶幸。象我這樣荒唐的早婚,我看不出有什么道德的論據說得過去。 請讀者不要誤會,我是結婚而不是訂婚。因為在卡提亞華,訂婚和結婚是兩種不同的禮儀。訂婚是男女雙方的父母預先應許的婚約,并不是不可解除的。男的死了,女的用不著守寡。這完全是父母之間的一種協議,和做兒女的沒有什么關系,有時連本人也不知道。我自己似乎就訂過三次婚,雖然我自己也不曉得。我聽說挑選給我的兩個女孩子都先后死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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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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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不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