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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的飲食禁忌中反遇在忌食某些類別的食物和對鍋灶火塘的禁忌上。   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絕不吃馬、驢、騾、狗肉,有的人連雞肉、豬肉和雞蛋也不食用。魚、蝦、蛇、鱔以及海鮮類食品,除部分城鎮居民(大多為青年)少量食用外,廣大農區和特區的群眾一般不食。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婦不得食用,據說違禁食用生下的孩子會成豁嘴。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當天宰殺的鮮肉,必須 要過一天才食。當天宰殺的肉稱為“寧夏”(意為“日肉”nyin--sha),人們認為牲畜雖已宰殺,但其靈魂尚存,必須過一天后靈魂才會離開軀體。對鳥類、山雞藏族從不捕食,尤其如“拉恰貢姆”(lha-bya-gong-mo)這樣的雪山雞藏族人視之為神鳥,忌諱捕獵。   在肉食禁忌中,忌食魚肉的情況較為復雜,忌食與否與地域密切相關。在藏東地區,人們幾乎不食魚,也不能觸摸蛇、蛙等動物,認為魚、蛙這些水生動物是龍神的寵物,若傷害或觸摸會染上疾病。人們一般認為藏族不食魚是受佛教不殺生觀念的影響所致,而藏東地區不食魚卻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古老的傳統。昌都卡若遺址靠近瀾滄江,至今魚產豐富,卻未在遺址中發現釣鉤、魚標、網墜等漁獵工具,也未發現魚骨。這一現象是耐人尋味的。因此,考古專家們推測,卡若居民們(即藏東藏族的遠古先民們)當時就有以魚作為“禁忌食物”(Taboo Food)的習慣,不食魚的觀念和習俗在佛教傳入后進一步得到強化,以致藏東居民至今普遍不食魚。   然后,雅魯藏布江流域同藏東三江流域的情況卻大為不同。雅魯藏布江最大支流拉薩河流域的曲貢新石器時代遺址發現了民們從事漁獵生產的網墜,還有魚骨。雅魯藏布江的又一支流尼洋河流域與雅魯藏布江交匯處的居木遺址、云星遺址、紅光和加拉馬等遺址和采集點均發現了捕魚的網墜,如居木遺址采集到網墜3件。網墜“皆用扁平礫石加工而成。分兩式,一式將扁平礫石側打成兩缺口;另一式將扁平礫石四周打成四個缺口。”這一現象說明,西藏腹心地區雅魯藏布江流域廣闊范圍內的藏族先民曾從事漁獵生產活動,普遍存在食魚習俗。   藏族食魚、蛙的習俗是因地而異、因時而異的。諸多藏文革籍記載了吐蕃王統史上的一段有趣的史實。據史載,第29代贊仲寧德如娶塔布之地(塔布系一古地名,今山南桑日以東加查和林芝朗縣一帶)女子秦薩魯杰為王妃,生一肓子名麥龍袞巴扎。王妃初來時容貌妖好,后來日漸憔悴蒼老。贊普問其故王妃說她吃不到家鄉的一種病退食物故而變丑變老。贊普讓其速云備辦此食物。王妃乃命心腹婢回故鄉,油炸了許多青蛙帶回王宮,藏于內庫,取而食之, 不久又容光煥發,美貌如前。贊普心想這種食物竟有如此之殊勝功效,也想取食, 趁王妃不在時入府庫查看,發現這些食物原來是酥油炸青蛙,足足裝了幾袋 。贊普犯了忌諱,患了麻風病。最后贊普和王妃夫妻二人活著進入墳墓,葬于象達地方。有詩云:“仲寧王陵在象達,名為圓形活葬墓。”王和妃入墓前,叮囑王子要供奉好“寧布桑瓦”的神異寶貝,請名醫開啟肓眼以掌國政。王子遵其囑,延請名醫治愈眼疾,睜眼時正看見對面虎山上羱羊在奔走,遂取名“達日寧斯”,(意為“虎山見羱羊”)。達日寧斯(又譯作“達日年塞”、“達日寧塞”等)便是大名鼎鼎的第30代贊普,即松贊干布的祖父。   從這一記載看,當時藏雪不同地方的風俗差異是大的,塔布一帶居民仍以魚蛙為食,山南瓊結、澤當一帶對魚有了忌諱(至少在吐蕃王室中是如此)。不過,直到近代和現代,西藏雅魯藏布江流域的日喀則、拉薩、山南等地一直有以打魚為生的漁夫和漁村存在,當地居民在一定的季節也食魚。今天,衛藏地區的城鎮居民分人吃魚,而廣大農區和牧區,尤其是藏東地區人們幾乎不吃魚、蝦類食品。   在飲食禁忌中,藏族人對吃大蒜有較多的禁忌。大蒜作為調味品平時人們亦食用,但如果要去轉經拜佛朝拜神圣之地則絕對不可食蒜,忌諱食蒜后的臭氣玷污和熏臟了圣潔之地。有人說吃蒜的當天不能去佛堂廟宇,有人說需3天后才能去,還有的認為“吃大蒜之后,七天內不宜參拜廟宇、寺院和其它圣潔的地方。因為為了清除大蒜的惡臭是需要時間的。”一些信仰虔誠的群眾幾乎不食蒜。   藏族對火灶有神圣的敬畏之情,認為火塘中有灶神。需小心伺候,絕不能褻瀆得罪灶神,否則會帶來災難。嚴禁跨越火灶,忌諱往火灶里吐痰、在灶中燒骨頭、皮毛等物。火塘要保持干凈,不能將不潔的東西放在火灶旁,坐在灶邊時,不得把腳擱到灶上,清掃垃圾不能將垃圾投入火灶內燒,也忌諱直接在火上烤肉。行人外出時,需祈禱灶神以求護佑。在野外用三塊灶石搭建的火灶,離開時也需清理干凈,每塊灶石上置放少許茶葉或食物,以示對灶神的祭奉。忌諱在灶石旁大小便、放屁,否則會激怒灶神導致違禁者生殖器上長瘡甚至絕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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