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加福音》13:6中有這樣的一個寓言《毫無用處的樹》“有一個人在自己的葡萄園子里種了一棵無花果樹。一天,他來到樹下尋找果子,可沒有找到,于是,他對園丁說:‘瞧瞧,我在這棵無花果樹上找果子,已經找了三年了,可是從來沒有找到過!所以,把這棵樹砍掉算了,何必讓它白占地方呢?’園丁卻答道:‘主人,再讓它長一年吧,等我把它周圍的土翻一翻,施上點肥料,如果到那時,他結了果,就留著它;如果依舊不結果,你就砍掉它。’”請問這寓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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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十三章六節中主耶穌說了無花果樹的比喻,它與猶太的巡撫彼拉多下令屠殺耶路撒冷敬拜的加利利人有密切的關系。我們不難認出無花果樹就是以色列,栽在神的葡萄園里,即世界。神從樹上找果子卻找不著,于是他對管園的(主耶穌)說,他在這樹上找果子找了三年也找不著什么。最簡單的解釋是這里指主公開傳道的三年。本段經文的思想是,如果無花果樹要結果子的話,已給了足夠的時間。如果三年都沒有果子出現,那么以后不會結果子這個結論也很合理。因為樹不結果子,神吩咐把樹砍了;無花果樹白白占了可以更有效運用的地土。管園的為無花果樹求情,多給一年時間,如果最終還是不結果子,就把樹砍了。這就是所發生的事。第四年開始時以色列拒絕主耶穌,把他釘十字架;結果以色列國的首都被毀、人民四散。凌耳這樣說:神的兒子知道父──葡萄園園主──的心意,也知道「砍了罷」這可怕的命令已經發出;以色列再次叫神忍無可忍。如果一個國家或一個人沒有結出義的果子,叫神得著榮耀和贊美,兩者也沒有理由享受神的眷顧。人生存為要叫他的創造者得榮耀和喜悅:當他未能活出這個合宜的目的,主難道不應因他犯罪而判處死亡的刑罰,并把他從尊榮的地位移走嗎?——摘自《路加福音》注釋。